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章 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五十五条已废止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需要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必须向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倾倒。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废弃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