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废止

海洋石油钻井船、钻井平台和采油平台及其有关海上设施,不得向海域处置含油的工业垃圾。处置其他工业垃圾,不得造成海洋环境污染。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