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章 海洋生态保护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凡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需要的区域,可以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科学的开发方式进行特殊管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