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