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