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