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二节 一般程序第三十六条已修改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