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