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第二十五条已修改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