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章 公证程序第二十八条有效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