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认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