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