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检察官的职责:

(一)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二)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