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八章 考核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对检察官的考核内容包括:检察工作实绩,思想品德,检察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重点考核检察工作实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