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修改

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员,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的管理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