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章 奖励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应当给予奖励。对法官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