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章 创业扶持第二十八条有效国家鼓励建设和创办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基地,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服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