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第八十八条有效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八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