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编 审判程序/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第一百一十九条已修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一百一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