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四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第五十二条已废止国家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