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机构负责监测其所在流域的省界水体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机构的,应当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机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