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第三章 国家情报工作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和安全审查制度,对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和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安全审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