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法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