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第二节 意思表示第一百四十二条已废止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一百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