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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效

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发展同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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