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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有效

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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