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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

第四十二条

有效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产品等方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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