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