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设区的市级、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