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章 中医药科学研究

第四十条

有效

国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