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章 旅游安全第八十二条已修改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