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章 旅游经营第四十二条已修改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