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五章 煤矿矿区保护第五十一条有效未经煤矿企业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煤矿企业的铁路专用线、专用道路、专用航道、专用码头、电力专用线、专用供水管路。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