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第三十四条有效在煤矿井下作业中,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并无法排除的紧急情况时,作业现场负责人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方面负责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