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第二十八条有效国家提倡和支持煤矿企业和其他企业发展煤电联产、炼焦、煤化工、煤建材等,进行煤炭的深加工和精加工。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发展煤炭洗选加工,综合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矸石、煤泥、石煤和泥炭。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