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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二十一条

有效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特殊煤种或者稀缺煤种,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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