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煤炭矿务局是国有煤矿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矿务局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