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法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危险废物,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