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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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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已废止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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