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四条已废止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