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章 竞技体育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重大体育竞赛,其名称、徽记、旗帜及吉祥物等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