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国家提倡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社会体育活动应当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遵循因地制宜和科学文明的原则。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