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设施和人员以及船舶、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