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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已修改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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