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