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章 电影产业支持、保障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影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受理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答复;将从事电影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