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从事电影活动,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