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已修改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