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公民和组织完成国防运输任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按照不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