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二章 国防交通规划第十七条有效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规划,由国家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编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